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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智能燃煤发电与超净排放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2024)

来源:重点实验室 作者:董月红 发布时间:2024-12-09 字号:

“为贯彻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方针,低碳智能燃煤发电与超净排放全国重点实验室设立2024年开放基金课题,鼓励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尤其是中青年学者,围绕低碳、智能、超净燃煤发电和国家重大需求,与重点实验室相关研究团队紧密合作,利用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开展相关基础研究工作。申请者须根据实验室拟资助方向进行申报。现发布开放课题申报指南,采用揭榜挂帅方式确定资助课题。

一、开放课题资助方向和内容

根据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方向指南,经全国重点实验室一届二次学术委员会审议,开放课题的资助方向详见附件1。

二、开放课题申请条件和要求

申请者应根据全国重点实验室的支持方向,以其中一项或多项技术为核心申报开放课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课题名称自定。

1、开放课题实行申请人和实验室合作人共同负责制。为保障开放课题顺利执行,每项开放课题指定一名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作为课题合作人。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每年通常仅可作为一个开放课题的合作人。

2、课题申请负责人应具有博士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固定科研岗位的科研人员;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课题,有在研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有在研课题的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课题骨干的申报课题和在研的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

3、开放课题分重点课题、面上课题和国际交流课题三类。重点课题主要支持孵化前景显著的课题,资助额度20-5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面上课题主要支持前瞻性技术等基础研究,资助额度5-2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国际交流课题主要支持国外学者来实验室短期访问、学术交流或合作研究,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4、实验室将根据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近三年与实验室合作过科研项目或申报科技奖项,在《电力科技与环保》期刊发表过论文,在其他高水平论文引用过《电力科技与环保》期刊所属论文,参加过《电力科技与环保》期刊论文评审等,对课题立项或课题资助额度适当调整。

5、开放课题批准后下达总经费的50%,剩余经费在验收通过后拨付,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科技计划管理及经费管理办法规定。

6、开放课题需明确课题成果形式与数量,明确实验室署名的方式。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论文、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国际/国内导则或标准等。原则上重点课题、面上课题和国际交流课题分别至少发表核心期刊以上学术论文3、2、1篇,申请发明专利3、2、1项。鼓励在《电力科技与环保》期刊发表论文。

7、所有知识产权须有实验室固定人员参加,部分或全部知识产权须由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第一人(第一单位)或通讯作者。以实验室为第一专利权人申报发明专利的,单位署名: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一发明人为实验室固定人员;发表论文时,单位的署名为:低碳智能燃煤发电与超净排放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南京,210023(State Key Laboratory of Low-carbon Smart Coal-fired Power Generation and Ultra-clean Emission; China Energ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search Institute Co.,Ltd., Nanjing 210023, China)。

开放课题须标注为第一资助项目(含课题编号):低碳智能燃煤发电与超净排放全国重点实验室资助课题(D2024FKXX)(Project(D2024FKXX)supported by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Low-carbon Smart Coal-fired Power Generation and Ultra-clean Emission)。

8、课题执行期间,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将尚未公开的技术资料和数据等所有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9、获准资助的课题应按实验室规定,定期汇报课题研究进展,于每年年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课题到期验收前,需提交全面描述研究过程和技术内容的最终研究报告、论文、专利等研究成果清单及证明材料。

三、开放课题申请程序

1、申请者在阅读指南后,按规定格式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附件2)并提交,即视为揭榜,对需要利用本实验室条件进行研究的,应列出详细的计划,实验室将提供相应的科研条件。

2、实验室组织人员对申请书进行评审论证,择优确定资助课题并通知申请人。双方细化落实合作内容,按规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3、申请书电子版邮件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申报课题方向+课题名称+申报人姓名+单位”。邮件发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4日。

4、申请书装订版一式2份(原件,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2月14日前邮寄至实验室。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境路10号

邮    编:210023

附件:1.开放课题设置方案(2024)

  2.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2024)

联 系 人:董月红

电    话:025-89620789  18752066984

邮    箱:12067694@ce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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